Mon, Jun 20th, 2011
古时候,人们有圈地为王惯例;就连动物界也有,撒尿占地盘的风俗。所以,我这篇日志应该就是来占座的,吐口唾沫,这儿就是我的了。当然,有一部分更重要的原因是,如果我不写这篇博客,以后再发其他日记的话,大家追根溯底,往前翻一页一看,就一定以为我和那个连Peach都没学会就失恋的傻小子是一个人了。
当然,很多时候,我俩倒像是一个人。比如犯浑的时候,幼稚的时候,纠结的时候,骂脏话的时候,找不到工作的时候,失恋的时候,饿肚子的时候,吃饱了撑着的时候……虽然我们没见过面,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成为生命共鸣体。最重要的是,这也加重了这个博客的博主其实是一个人格分裂患者的可能性。
其实,我们应该都是一个前途无光的有志青年,有丝分裂而成的无数个体之一。只不过,我分到份额多一点,所以不小心胖了,夏小饭应该分到的是一根筷子。